发布时间: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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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上海海洋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相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院总共招生10人(包含090800水产学和070700海洋科学)。
学科名称 | 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数 |
090800水产 | 02捕捞学 | 5人 |
03渔业资源 | ||
070700海洋科学 | 01物理海洋学 | 5人 |
02海洋化学 | ||
03海洋生物学 | ||
04海洋地质学 | ||
05海洋工程与信息 |
二、申请条件
硕博连读申请者须符合如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全日制二年级在读学术硕士研究生。
(三)按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生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硕士课程平均成绩80分以上,所有课程不得有补考或重考。
(四)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较强的外国语交流能力,能提供至少一项以下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者优先考虑,包括:
1.托福(TOEFL:72 分及以上);
2.雅思(IELTS:5.5 分及以上);
3.大学英语六级证书(CET-6:425 分及以上);
4.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TEM4或TEM8)考试合格证书;
5.WSK(PETS5)考试合格证书。
如申请者无上述证书,则必须通过学校硕士生学位外语课程考试。
(五)具备继续培养、深造的素质和潜力,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
(六)身体健康,符合博士生的体检标准。
(七)经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和报考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选拔条件的硕博连读申请者,即日起至2022年1月15日中午12:00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yz.shou.edu.cn/xscx/)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表格信息。
(二)材料提交
申请人须在2022年2月25日15:00前,按照学院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将所有材料装袋提交至海洋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A346。
材料均用A4纸并按以下顺序排列以便审核,须在材料袋上注明“硕博连读”博士报考材料和材料清单。
1.硕博连读申请表1份(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并签字确认);
2.《上海海洋大学硕博连读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1份;
3.在读硕士导师书面推荐信及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信;
4.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1份;
5.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6.个人陈述书1份,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等;
7.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连同刊物封面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和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创新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
(三)材料审核
1.报考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秘书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应终止其申请程序。
2.报考导师评价。学院将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材料提交至报考导师,导师对申请人给出书面评价意见。
3.专家组审核。按照材料审核细则,结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申请人进行评价,主要从思想表现、专业背景、科研成果、培养潜力等方面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价及评分。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领域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职称教师组成,并严格执行回避政策,即专家组成员与申请考生有亲属关系,或为申请考生硕士阶段导师、拟报考博士导师,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审核专家组提出审核意见和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建议名单。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通过集体研究,对专家组提交的建议名单进行申请,确定最终进入综合考核的建议名单(原则上根据招生计划人数,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的人数),并提交给研究生院。
四、面试考核
按照学校硕博连读招生办法,研究生院对学院推荐的人员名单进行复核,并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考生参加学院安排的面试考核。
学院成立面试考核专家组对入围考生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分两个环节:
(一)外语能力测试环节(30分),主要考查考生听说读写能力;
(二)个人答辩环节(70分):每人准备15分钟的PPT,陈述内容包括个人介绍、博士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专家可对考生进行询问,并根据答辩情况打分。
五、录取成绩确定
(一)录取成绩包括专家组材料审核评分和面试考核评分。专家组材料审核评分成绩按百分制加权,即成绩最高者为100分,其他人按比例计分。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录取成绩=材料审核成绩*40%+面试考核成绩*60%。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情况,任一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校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它事项
(一)无论是否录取,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
(二)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如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对于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相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新生入学时均需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海洋科学学院招生咨询:王老师,电话:021-61900522,Email:sqwang@shou.edu.cn。
(六)本实施细则由海洋科学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2022年上海海洋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等学校相关文件。
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科学学院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