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科学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发布时间:2019-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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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6号)文件精神和《上海海洋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原则,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 招生计划

海洋科学招收7人;水产(含捕捞学和渔业资源)招收11人。

  

二 复试分数线

公开招考考生:英语成绩≥50分,业务课1成绩≥45分,业务课2成绩≥45分,总分≥160分。

硕博连读考生:英语成绩≥60分。

  

三 复试安排

1、复试报到

报到时间527日(周一)上午8301030

报到地点:海洋科学学院A351

校验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应届生)原件

提交材料: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复试体检,由考生自行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试时必须提交本人近半年内的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新生入学体检复查时有问题且属于考生故意隐瞒疾病情况,取消录取资格。体检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组织进行。体检表下载地址:http://yjs.shou.edu.cn/down.aspx?info_lb=629&flag=98

2、综合面试

复试时间:527日(周一)13001700

复试地点:按专业分组,地点报到时告知

复试内容(满分100分):

1)个人背景及读博规划(ppt介绍,不超过10分钟);

2)专业英语测试;

3)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测试。

3.心理普查测试

在复试之前,复试考生须登录网址:http://www.bcxl.cn:8001进行在线心理普查测试。考生如遇系统登录或者测试问题,请致电58559439815,联系人:杨老师。

四 录取工作

1、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办法

公开招考:总成绩=初试三门总分÷3×60%+复试成绩×40%

硕博连读: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

1)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录取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博士生导师中,原则上二级教授限招3名博士生,三级教授限招2名博士生,其他限招1名;如因导师招生指标限制而不能录取的,可以允许其在相同专业选择其他导师进行调剂录取,但不得跨专业调剂录取。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心理健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每门加试课程满分100分,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 复试录取工作申诉途径

电话: 021-61900301

邮件:wpjiang@shou.edu.cn

  

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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