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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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毕业生:
根据我校资助中心的相关通知,根据《上海海洋大学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结合《上海海洋大学缪圣赐励学金章程》、《上海海洋大学缪圣赐励学金评选细则》,现正式启动2017—2018学年海洋科学学院缪圣赐励学金评定工作。
缪圣赐励学金的审批工作在缪圣赐励学金理事会的领导下,由缪圣赐励学金评审委员会牵头,海洋科学学院学生发展中心奖学金部具体执行。为确保本学年度缪圣赐励学金的评审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本学年缪圣赐励学金评审相关事项通知给各毕业生班级。请各位毕业学生根据时间节点及时提交相关评审材料。
一、评选对象与评选条件
凡我校海洋科学学院品学兼优的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可通过评选获得此励学金。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模范地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本专业,刻苦学习,在校期间成绩优秀;
4、助人为乐,在学习中关心和帮助同学,敢于抵制和反对不良倾向;
5、从事国家海洋事业相关岗位满2年,其中远洋渔业企业优先。
6、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二、评审程序和评审办法
1、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申请,递交协议书复印件、就业单位工作表现鉴定及申请表。原则上,已曾荣获过缪圣赐励学金的学生不接受再次申报。
2、由缪圣赐励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状况、学业情况、工作表现等进行初审,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综合排序,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
3、缪圣赐励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通过后报励学金理事会审核;
4、审核通过后发放证书和奖金。
三、申请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自主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电子版材料
请各位毕业生填写缪圣赐励学金汇总表(附件1)和申请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237466982@qq.com。联系人:周老师,15000156856。
2、纸质版材料
请各位毕业生将以下纸质版材料交至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科学学院学工办204室。联系人:周老师,15000156856。
1.缪圣赐励学金申请表:原件;
2.本科成绩单:原件;
3.就业协议:复印件;
4.就业单位工作证明(工作表现鉴定):原件;
5.其他获奖证明(奖学金等):复印件
3、截止日期:2018年10月31日。
请申请人注意截止日期,过期不再受理。谢谢!
海洋科学学院学生发展中心奖学金部
2018年10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