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科学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发布时间:201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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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最低分数线

根据招生规模、硕博连读及公开招考考试情况和学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要求,确定我院本年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最低分数线要求如下:

公开招考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专业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200

硕博连读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70分。

二、招生名额:16

三、复试报到

报到时间5月28日(周一)上午8:30—10:30

报到地点:海洋科学学院A351室  

校验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应届生)原件

提交材料: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体检表下载地址:http://yjs.shou.edu.cn/down.aspx?info_lb=629&flag=98

:复试体检,由考生自行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试时提交本人近半年内的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有问题,属于考生故意隐瞒疾病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形式

复试时间:5月28日(周一)130016:30

复试地点海洋学院A323

复试内容:(满分100分):

1、个人背景及读博规划(ppt介绍,不超过6分钟);

2、专业英语测试;

3、专业及综合知识问答。

五、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办法

公开招考:总成绩=初试三门总分÷3×70%+复试成绩×30%

硕博连读: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六、通过复试的考生,将按考生总成绩在其所报专业内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如因导师招生指标限制而不能录取的,可以允许其在相同专业选择其他导师进行调剂录取,但不得跨专业调剂录取。

七、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海洋科学学院

2018.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