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科学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第三批)

发布时间:2016-03-31

浏览次数:217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办法。

一、复试时间

1.报到安排

报到时间201646日(周三)上午 090011:00

报到地点:海洋科学学院B402

联系方式:61900305

2.报到需交验证件

1)应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校验原件及上交复印件)

2)历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验证);(校验原件及上交复印件)

3)已获英语四、六级证书者;(校验原件及上交复印件)

4)加盖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5)考生政审表(上海海洋大学招生网站下载),需加盖公章;

6)《选择导师登记表》(现场领取),本人签名。

二、复试体检体检表在下载专区下载

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报到时将体检表和医院的体检结果交学院报到处。

三、复试安排

1)专业考试(满分:100分)

考生需凭考研准考证及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考场,否则按交卷处理。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内不得交卷。考生考试中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考场,否则按交卷处理。

考试时间:46日(周三)下午100—300

地点4教学楼405

2)综合面试(含外语测试)(满分:100分)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50分)+外语测试(满分:50分)

时间:47日(周四)上午900开始

地点:

1)水产学科(捕捞学专业、渔业资源、渔业环境保护与治理、渔业)面试地点: 海洋科学学院B402

2)环境科学与工程、海洋科学面试地点:海洋科学学院B207

报考水科院的学生面试时间地点:学校统一安排组织

四、入学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5 +综合面试成绩*0.5      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总成绩*0.3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其它

1)对复试工作的意见、建议、举报,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海洋科学学院A34561900301 江卫平  E—mailwpjiang@shou.edu.cn

2未尽事宜请参见《上海海洋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及《复试安排》

海洋科学学院

201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