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渔业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

发布时间:201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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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农业部认真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扶持和壮大远洋渔业”和《“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发展远洋捕捞”的要求,根据全国远洋渔业工作会确定的“十二五”发展思路,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升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为目标,以优化生产布局、完善产业体系、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发展壮大大洋性渔业,巩固提高过洋性渔业,大力开发南极海洋生物资源,提升渔船装备建设,提高科技研发能力,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促进远洋渔业平稳较快发展,实现了“十二五”的良好开局。

一是远洋渔业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能力不断增强。截至目前,获得农业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的企业达118家,预计全年批准作业渔船达2200多艘,比去年增加210多艘;2011年远洋渔业总产量、总产值预计分别达115万吨、130亿元,预计分别比去年增长3%8%;运回国内自捕水产品60万吨以上。作业海域覆盖35个国家的专属经济区和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公海及南极海域。

二是远洋渔业装备水平和公海渔业资源开发能力明显提高。今年,我国共新建并投产远洋渔船近120艘,进口带国际组织配额的渔船12艘以及一批先进的船用装备,整体装备水平明显提升。目前,我国各类金枪鱼船数达340艘,鱿钓船数达470余艘,作业结构明显优化,公海渔业资源开发能力明显增强,大洋性渔业产量预计占远洋渔业产量50%左右。南极磷虾开发取得新进展,共有5艘大型拖网加工渔船开赴南极海域进行探捕生产,捕捞南极磷虾1.6万吨,成为远洋渔业发展新的亮点。

三是远洋渔业管理制度逐步完善。今年,农业部继续加强远洋渔船监控,要求所有远洋渔船必须安装船位监测设备并保证数据正常调取,初步形成了以生产情况报告、标准化捕捞日志、渔船船位监测、派遣国家观察员和签发合法捕捞证明等为主要内容、与国际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监管体系。针对远洋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印发了《农业部关于加强远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从业人员培训,维护海上作业秩序;为应对日本核辐射事件,与有关部门合作,对捕捞自北太平洋的鱿鱼产品实施批批检测,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远洋渔业国际合作进一步扩展。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今年先后参加了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等9个国际组织的15次会议,分别与日本、阿根廷等7个国家进行了双边谈判,并与朝鲜、库克群岛和基里巴斯达成了入渔协议,进一步扩大了我国远洋渔业在国际渔业中的份额。目前,我国已经与有关国家签署了14个双边政府间渔业合作协定、6个部门间渔业合作协议,加入了8个政府间国际渔业组织,与12个多边国际组织就渔业问题建立了合作关系,对促进远洋渔业平稳发展、争取国家海洋权益、服务外交大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信息来源自:农业部渔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