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承办CITES公约“从海上引进”专题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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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简称“国家濒管办)和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主办我校承办的CITES公约“从海上引进”专题会议于914在上海召开。来自外交部条法司、国家濒管办、农业部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农业部渔业局国际合作处、远洋处、中国远洋渔业分会、国家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设在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上海海关、香港海产进出口商会以及上海海洋大学代表共30余人参加会议。国家濒管办孟宪林副主任和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肖放副主任分别主持报告会和讨论会,上海海洋大学黄硕琳副校长致欢迎辞,并作了国际渔业管理趋势与CITES公约的主题报告;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樊恩源研究员平晓鸽助理研究员分别作了“海上引进议题简介”和“海上引进与非致害性判定关系”的报告;渔业局国际合作处刘小兵处长作了“水产品贸易与国际渔业管理”的报告;海洋科学学院戴小杰教授作了 “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对中上层鲨鱼的管理”报告;许柳雄教授和唐建业副教授分别参与公海渔业管理和法律内容的讨论。上海海洋大学海洋政策与法律研究所、渔业资源系全体教师参加会议。

CITES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有关“从海上引进”涉及公海海洋濒危动物的贸易管理,将对我国远洋渔业可持续发展产生潜在的影响。会议就CITES公约“从海上引进”议题的相关背景和制度进行了解读,并结合远洋渔业,围绕公约附录Ⅰ和附录Ⅱ的现状和趋势,对我们国家如何从国家战略和负责任渔业大国的双重角度来维护自身利益和参与国际事务进行了深入探讨。会议一致认为:为了维护合理的国家权益,需要有选择、分阶段的对公约可能生效的内容进行准备和应对,各个部门和社会团体应积极面对挑战,齐心协力,步调一致,在国际谈判环节,做到既要保证国内发展的基本需求,也要维护国际声誉,践行一个负责任渔业国家的基本准则。